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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研究生处《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发〔2025〕142号)和《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直接攻博”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专项计划”四种方式报考本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第三条 博士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按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可不调取个人档案。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

第二章 组织保障与监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作物学和生物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包括5名成员: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作物学和生物学博士点点长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第五条  成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作物学和生物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3人组成,组长由学院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有招生意向的导师不得进入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第六条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作物学和生物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提供的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查小组不少于3人,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作物学和生物学学位点秘书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第七条  成立由高级职称组成的综合考核工作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综合考核工作。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组长由作物学和生物学博士点点长担任,成员由作物学和生物学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第三章 招生导师条件与名额限制

第八条 招生博士生导师须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坚持立德树人,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身心健康,能切实履行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职责。博士生导师须通过学校当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具备当年招生资格和名额。招收专项计划博士生的导师,还须符合相应专项计划招生规定的导师条件。

第九条 招生名额限制

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20%(不含高研院专项计划);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指导在读博士生总数的25%(不含高研院专项计划)。

第四章  学生申请条件

第十条 直接攻博

详见《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第十一条 所有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专项计划”三种方式除满足第十一条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十二条 硕博连读

1.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除外),且已获得学士学位。

2.已按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优良,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3.外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英语达到以下成绩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00分;托福TOEFL≥65 (iBT) 或550 (PBT)分;雅思IELTS≥5.0;GRE≥260 (新标准)或1300(旧标准)分;WSK (PETS 5) ≥55分。

(2)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强烈的科研兴趣,在与学科专业方向相符领域,能提供代表性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以云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排名第一在CSCD、SCI、E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的第二位次作者发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一区或二区TOP期刊论文。

(2)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10)、或二等奖(排名前5)、或三等奖(排名前3)。

(3)获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

(4)排名第一获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第二等级奖及以上。

(5)排名第一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第二等级奖及以上。

(6)获国家级审定农作物品种(排名前8)、或省级审定农作物品种(排名前5)、或省级鉴定农作物品种(排名前3)。

5.报考博士生导师的推荐意见书。

第十三条 申请-考核方式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有较好的英语水平,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00分。

(2)TOEFL≥65 (iBT) 或550 (PBT)分、或IELTS≥5.0、或GRE≥260 (新标准)或1300 (旧标准)分、或WSK (PETS 5) ≥55分。

(3)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学位(通过教育部认证),并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发表英文国际期刊的学术论文。

(4)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三区及以上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近五年内(以当次报名截止时间为限),以署名顺序第一作者在SCI、EI、CSCD、CSS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署名前2)、或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获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其中科技奖项仅限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上成果需与申请学科专业密切相关。

第十四条  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有教育部云南高等教育研究院专项计划(简称“高研院专项”)和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简称“河南专项”)。

(一)高研院专项博士生报考按考生来源分来自合作企事业单位一线优秀在职技术骨干和其他考生。

1.来自合作企事业单位一线优秀在职技术骨干考生。

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的英语水平、学术能力、申请资格等报考条件如下:

(1)有较好的英语水平,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0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360分。

②TOEFL≥60 (iBT) 或500 (PBT)分、或IELTS≥4.6、或GRE≥240 (新标准)或1000 (旧标准)分、或WSK (PETS 5) ≥50分。

③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学位(通过教育部认证),并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发表英文国际期刊的学术论文。

④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三区及以上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近五年内(以当次报名截止时间为限),以署名顺序第一作者在SCI、EI、CSCD、CSS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见刊或在线发表)、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署名前2)、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其中科技奖项仅限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上成果需与申请学科专业密切相关。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招生学院认定)。

③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排名前2名)。

④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2.其余报考高研院专项计划的考生参照普通计划报考条件执行。

(二)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等其他专项计划博士生报考条件按照普通计划招生方式执行。

第五章 申请材料提交

第十五条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在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申请-考核”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自行保存,考核结束后,接到纸质材料提交通知的考生,须将网上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提交报考学院复核。)。

根据报名系统中附件模板制作一个含目录和页码的PDF文件,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将命名后的PDF文件压缩为rar、zip等格式文件上传。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第十六条 硕博连读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并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

2.《云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表》。

3.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处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6.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推荐意见书,其中一人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第十七条 申请-考核制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并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云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表》。

4.最高学历/学位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相关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6.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云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须报考导师填写签字确认)。

8.往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在读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10.学术水平与能力相关证明材料(科研论文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

11.《云南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拟开展的科研计划书》。

12.诚信承诺书。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 材料审查小组根据学校及学院博士招生要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一)材料审查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审查成绩 = 外语水平成绩×20%+学业成绩×20%+科研成果成绩×30%+导师考核成绩×30%

(二)材料审查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通过,不得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环节。

第七章 综合能力考核

第十九条  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及学院博士招生要求,对报考本学院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和成绩评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能力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等,并按照学科(专业方向)对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第二十条 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2个部分,每部分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思维与反应能力和语言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外语能力考核包括专业文献的口头翻译(英译汉)和对外语表达过程中的语言准确性、语句长短、连贯性和灵活运用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全程须录像、录音,所有考核材料均须妥善留存备查。对高研院专项计划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及一门思想政治理论科目。

考生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最终成绩 = 材料审查成绩×50% + 综合考核成绩×50%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当年《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本实施细则,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一)拟录取名单须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处。

(二)研究生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九章 不予录取及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硕博连读低于7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

(四)无导师同意接收。

(五)体检不合格。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学校的。

(二)在博士招生录取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不符,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

(三)有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均按《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发[2025] 142号)及相关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云南农业大学尚农楼310室

邮政编码:650201;联系电话:(0871)65227731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yn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