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动态管理
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基准,视考生生源、博士生指导教师绩效量化考核等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作物学和生物学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
(一)质量导向原则
按“质量导向、绩效考核”的原则,开展定性和绩效量化考核,对博导招生计划进行动态管理与调配。在招生计划数量允许前提下,优先支持绩效量化考核结果靠前、对学科建设支撑作用大的导师,可招收不超过2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申请-考核制三类考生)。
(二)统筹调剂原则
学院根据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际情况,对“申请-考核制”考生可进行统筹调剂。
1.调剂范围:优先在二级学科内(相同专业代码)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其次是一级学科内(专业代码前4位相同)调剂;若上述调剂生源不足,招生学院可考虑跨学科专业调剂,但须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2.拟调剂导师:未招收到(够)一志愿考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可在有上线生源导师优先选择前提下,依据生源情况进行考生调剂,优先录取同初试科目且同专业代码的一志愿考生。
3.调剂考生遴选:调剂考生须符合学校及学院的录取条件,优先选择同初试科目、同专业代码的拟录取成绩高者;拟录取成绩相同者,优先选择初试成绩高者;拟录取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的,选择英语成绩高者。无上线生源的招生专业,原则上调剂的学科专业至少有一门同初试科目相同的上线考生。
4.调剂需在征得考生本人、原报考导师、拟调剂导师意愿的前提下进行。对于跨专业(指专业代码不同)调剂的考生,须参加调入专业的调剂复试,复试要求同一志愿考生。调剂公告须在学院网站发布。
五、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25年学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英语≥50分,总分≥150分。我院在学校划线基础上,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初试分数定为:作物学:英语>50分,业务分≥40分,初试成绩>155分。生物学:英语≥60分,总分>170分。
六、复试考核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通过复试考核,成绩合格。
(二)复试考核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复试考核情况登记表,对建议录取的考生进行排序,并由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签名,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复试考核工作以博士点为单位,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五人及以上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四)博士的选拔应该着重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和创新思维,如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学习、研究和工作经历、独立工作能力、科研工作水平及对本学科领域的独创性和前瞻性看法等等。通过考核,予以综合评价,尽可能选拔真正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进行打分,供录取排名。复试考核小组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具体复试打分办法。当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时,由复试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七、录取
(一)各学位点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保留在工作单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调至我校。
(三)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博士培养协议书》。《博士培养协议书》由研究生处统一签订。
(四)复试考核结束后由各复试小组填写拟录取名单总表和复试情况记录表。拟录取名单须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印章,报送研究生处。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拟录取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各类成绩、报考类别等内容。
(五)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正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参与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导师,要严格执行招生程序和招生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招生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6日